关于许龙娣等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按照静市容市政党[2007] 1号文件精神,经市容市政党工委2007年1月4日会议讨论决定,对如下人员进行职务调整:
免去许龙娣同志中共静安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中心支部书记、市容环境综合管理中心主任职务。许龙娣同志由市容环境综合管理中心科级干部领导职务调整为非领导职务(四级正部)。
赵龙娣同志由南西街道市容管理所科级领导职务调整为非领导职务(四级正部)。
上述调整自2007年1月起执行。
中共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工作委员会
200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