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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社会化运作模式初显成效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民间纠纷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和群体性等特点,传统的人民调解工作无论从队伍建设、组织机构还是运作模式上都亟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为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9月中旬,我局率先在静安寺街道试点建立了首家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组织—静安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实现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体化运作。“调解中心”成立3个月来,共化解疑难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50起,处理人民来信来访26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0件,为基层调解干部提供集中业务培训3次,在维护社区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调解中心”的专业性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调解中心”从社会上聘请了3位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较高社会威望又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有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他们不仅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而且能够协助司法助理员妥善调处各类民间纠纷,化解社区中存在的“老大难”问题,被誉为社区纠纷矛盾处理的“专家门诊”。“调解中心”成立后不久,就成功化解了一起前后延续了长达26年的“老大难”矛盾。罗某与王某于1978年被虹口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协议规定:女方王某在罗某祖上私有房产中居住,罗某则到其姐姐(一家长期移居国外)租赁的公房内居住。后双方于1995年经社区民警和居委干部调解达成了调换房屋居住的协议书,但因一方反悔未完全履行。近两年来,王某为了能让对方履行协议而到处上访,街道司法助理员做了大量的疏导化解工作,始终没有解决问题。“调解中心”介入后,经过1个多月的集中化解,终于使双方达成了新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事后,双方对“调解中心”的工作表示满意,长期困扰领导和信访部门久调不决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在今年区政府实施的实事工程“老式房屋公共部位整治”中,调解中心也成功化解了多起激化矛盾,成为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中坚力量。

二、“调解中心”的建立充实了社区法律服务的工作网络

在日常接待的基础上,“调解中心”还聘请了4名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社区法律志愿者(包括法官、律师、法律顾问和街道首席人民调解员)在街道“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接待,形成了每天定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的工作制度。此外,“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和法律志愿者还主动深入社区居民家中,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当场提供咨询服务。外区居民群众听说静安区有这么一支专业队伍,也纷纷慕名而来。浦东新区的一名年轻父亲因女儿在小区内骑车撞伤了一老太而被提起诉讼,他在二审上诉前特意赶到“调解中心”咨询相关法律问题,经“调解中心”人员专业、耐心和热情的解答,使他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调解中心”的参与缓解了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直接对立

以前,涉及到纠纷矛盾的信访件由街道司法助理员负责处理。处理不当,很容易将矛盾的矛头引向政府,使矛盾升级、变质,造成对立情绪。“调解中心”的设立则在群众与政府之间铺设了一条缓冲带。“调解中心”因其专业性、社会性比较强,其观点容易被居民群众所接受,赢得信任。此外,“调解中心”还与司法助理员一起成功化解了多起动迁“钉子户”的动迁矛盾,得到了政府领导和动迁单位的肯定和好评。

四、“调解中心”的资源优势完善了基层调委会培训制度

“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积极参与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调解中心”先后对基层调解委员会主任、社区调解干部、居委会主任开展了3期集中业务培训,以座谈的方式直接解答了基层调解干部提出的疑难矛盾和法律问题。“调解中心”还专门就新出台的《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向社区调解干部进行了宣讲,受到了调解干部的欢迎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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