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召开,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区委副书记王瑜,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街道以及区残联、消保委、房地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区各街道司法助理员、居委会调解干部1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区司法党工委书记沈惠德介绍了目前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静安寺与南京西路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室、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石门二路街道华沁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从如何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指导、如何采取措施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律师如何在调解工作中发挥专业优势以及如何发挥行业性调解协会作用等几个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市司法局刘忠定副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在过去几年中取得的成绩。在谈到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思路时,他强调,人民调解工作要努力做到“三个着眼于”:一要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二要着眼于巩固发展有力的组织保障,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三要着眼于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
最后,区委副书记王瑜作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区委、区政府向长期工作在调解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他要求,当前,人民调解工作要从三个方面下功夫:(1)要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包含两方面意思:一是对现有的调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调整充实。二是要根据区域内矛盾、纠纷产生的特点,进一步扩大和发挥行业性调解组织作用。(2)要进一步拓展延伸。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要进一步拓展调解组织的功能,提高工作有效性。二是延伸工作触角,扩大工作覆盖面。(3)要进一步增强合力。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们形成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等不同层次的调解工作模式,区公、检、法、司四个部门要针对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研究“将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做法,发挥法院司法调解的专业优势,加大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增强各级调解组织的权威性,带动、推进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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