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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和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自2002年起着手研究并于2003年开始实施了一套“服务前有教育,服务中有监督,服务后有评估,发现问题有处理”的法律服务质量监控机制,规范静安法律服务的执业行为,促进法律服务的诚信建设,政风行风综合评定名列各行业前茅。今年,我局又重点推行收费程序公示、权利告知两项制度,进一步推动我区法律服务业的行风建设,提高静安法律行业的社会公信度和社会声誉。6日,市纠风办、市政风行风监督员丁艳娣、李正、蔡琼、陈益梁、许政涛等一行5人在市司法局监察室、律管处等有关部门领导陪同下对我区法律服务行风测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区司法党工委领导沈惠德、周福民、姚平、汪庆华和区纠风办领导参加了接待。会上,区司法局局长周福民同志简单介绍了区司法行政系统概况,着重汇报了2004年以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的基本做法和成功经验,深刻分析了法律服务行风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在汇报过程中,大家就当前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中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市政风行风监督员还对区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投诉情况、办事程序和事务公开规定等材料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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