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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静安区青少年法制夏令营”圆满结束。7月28日-29日,“2005年静安区青少年法制夏令营”由区司法局、区未保办、团区委联合举办。该活动具有公益性、教育性、激励性和广泛性等四个特点,是静安区青少年暑期的一项特色活动、品牌活动、经典活动,一直深受广大青少年的喜爱,有着良好的社会效应。28日上午,简短的开营仪式在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静安区法宣办主任、司法局局长周福民,区未保委副主任、教育局副局长陈宇卿,团区委副书记谭振勇等出席开营仪式。周福民局长为营员代表授旗后,夏令营正式拉开帷幕。本次青少年法制夏令营围绕法制教育宗旨,主要在三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营员构成更具广泛性。各法制责任区在选择营员时除充分考虑贫困家庭子女和社区活动积极分子外,今年特别安排了部分外来人员子女和残疾青少年参加;二是内容安排更具科学性。结合上海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创设,并考虑到天气异常炎热等客观情况,集中安排了参观上海科技馆、上海市公安博物馆、大康水上乐园等活动项目,使营员们拓展了视野、丰富了暑期生活,又在活动中受到法制教育,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三是活动形式更具互动性。在科技馆亲自动手进行环保试验、在公安博物馆切身体会火灾逃生、在法制联欢晚会上通过表演法制小品大家共同寻求启示,大大提高了小营员们的参与意识和动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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