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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08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现启动实施2008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资助对象

1、应聘来本市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2、在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3、来本市讲学或进行咨询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4、其他本市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本年度资助的留学人员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0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重点资助专业

节能减排、生命科学、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技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金融、港航、创意产业、文化艺术等。

三、申请方式

浦江计划项目申报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人员首先要通过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然后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科技网”或上海市人事局“21世纪人才网”填报《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书》,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式五份),送交所在单位、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或区人事局、科委审核盖章后,向受理窗口(商城路660号5楼,电话:68883080*551、552)集中报送。

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四、其它事项

资格认定及受理时间:2008年4月10日(周四)前

静安区咨询联系方式:静安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唐女士

                    62790076  62472188*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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