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尼普顿职业培训学校
新增专业的批复
上海尼普顿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新增培训专业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关于修改〈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劳保技发(2006)23号]的规定,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达到培训的设置要求,同意增设“电子商务员(初级)”、“商品营业员(初、中级)”、“家政服务员(初、中级)”、“餐厅服务员(初、中级)”培训专业。
望你们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保证办学质量。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