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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尼普顿职业培训学校新增专业的批复

关于同意上海尼普顿职业培训学校

新增专业的批复

上海尼普顿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新增培训专业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关于修改〈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劳保技发(2006)23号]的规定,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达到培训的设置要求,同意增设“电子商务员(初级)”、“商品营业员(初、中级)”、“家政服务员(初、中级)”、“餐厅服务员(初、中级)”培训专业。

望你们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保证办学质量。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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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批复
产生日期 : 2008-06-26
文件编号 : 静劳保〔2008〕 30号
索取号 : JB3301003-2008-012
发布机构 : 区劳动保障局
载体类型 : 纸质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