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静安区劳动保障工作要点
2008年,我区劳动保障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高起点、外向型、国际化”发展思路,坚持双高战略,打造国际静安,建立健全具有静安特色和时代特征的、适应增强静安综合竞争力需要的劳动力市场框架,形成良好的市场化就业环境,促进区域比较充分就业和区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静安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劳动者实现“劳有所得”。
一、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多渠道促进就业
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观念,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努力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完成各项就业指标任务。
1、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完善社区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双困人员、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依托静安区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加强双困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的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加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直接的就业托底;积极创新岗位开发机制,完善扶持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开发适合困难群体特点的就业岗位;进一步落实做好大龄失业人员的就业岗位补贴、大龄协保人员就业补贴政策,拓宽就业渠道,鼓励个人灵活就业,自主就业、自雇就业。
2、优化扶持自主创业的政策环境,加大小企业创业扶持力度。突破开业瓶颈,通过加大开业贷款的放贷担保力度,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加强园区场地管理等方面,加大对小企业扶持力度。联合工商、税务、卫生、食品、药监、工商联等部门,共同构建静安区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微小型企业创业环境。开辟“绿色创业通道”,推进青年创业。探索实施商贸、服务型企业岗位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静安户籍的失业、协保人员,降低就业门槛。开展系列培训,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营造扶助创业的社会氛围,鼓励个人投身创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3、建立“人本化”的职业培训机制,化解结构性失业矛盾。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年”各项工作,积极探索与静安产业经济发展、产业定位相适应的培训项目,培养和造就区域经济发展急需的复合型技能人才,提高失业人员、在职职工、外来从业人员等职业技能素质,实现培训促就业。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项目。举办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技能竞赛为载体,通过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为职工成才搭建平台。继续做好青年职业见习工作。引导区劳动社会组织联合会推进各项工作,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
4、提高职业指导服务效率,促进青年自主就业。
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进一步推进品牌营业员、物业、仓储运输行业、客户服务等行业的代理招聘服务;推进职业指导专业化水平,规范分类职业指导的操作流程,加强推荐应聘和个人求职的指导服务,提高个人市场化求职的成功机率。做好职业指导进社区、进高校、进培训机构的活动,主动为需要职业指导的青年群体开展上门服务,引导青年群体从自身能力、市场需求出发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二、贯彻“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收入分配机制,多层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扎实推进《静安区贯彻〈上海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实施意见》各项措施。加强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探索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新途径,切实维护职工获取劳动报酬、社会福利、技能培训等合法权益。
1、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以《劳动合同法》实施为契机,提高全区劳动合同签订率。探索开展静安区主导行业岗位工资调查,进一步发挥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在指导企业内部分配与促进工资集体协商中的作用,引导企业形成职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情况函告制度,进一步指导企业规范内部收入分配。进一步推行将国有企业普通职工工资与经营者绩效考核挂钩,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普遍实施收入增长机制,非公企业要分类推进,逐步建立。健全欠薪事件的快速处理机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保障职工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命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80家,树立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2、多种形式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网格化、网络化监察监管机制,注重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加大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探索建立用人单位的诚信记录,并与创建区和谐企业挂钩,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加强监察监督。加强对监察员、协管员队伍的建设,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水平。完善劳动关系预警网络,整合现有人员力量,逐步在商务楼宇、园区、专业街、行业协会等进行布点监察,发现不稳定的因素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将劳动关系不和谐因素预防、化解在萌芽状态。
3、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快速地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坚持做好受理和审理分离的原则和“三方原则办案机制”的原则,提高案件处理质量。构筑由企业内部调解、行业协调自律、地区宣传引导、外地劳动力依法调解等组成的多条防线,实现劳动仲裁关口前移,不断丰富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的内涵和方式。依托劳动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快速高效地调解劳动争议,柔化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保障残疾人、协保、低保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发挥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服务。宣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政策,积极扩大综合保险覆盖面。依托社会培训机构,对农民工进行等级培训和上岗培训。探索建立农民工职业介绍机构,规范农民工用工渠道,使农民工享受同等待遇。
三、坚持不懈,切实抓好队伍基础工作建设
1、加强学习,提高队伍工作能力。抓好劳动保障系统队伍建设,开展十七大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教育和与劳动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学习班、辅导讲座、个案分析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2、加强宣传,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对于新出台的劳动保障政策,应及早掌握信息主动权,抓住重点亮点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扩大政策的知晓面,并要根据区情实际制定操作性强、流程简便快捷的工作方式使政策真正为民、惠民、利民。
3、加强建设,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工作。根据政风行风建设和督察工作要点,抓好“劳动保障网上评议”、“上海市政风行风热线”等群众投诉、咨询等处理。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窗口接待工作“两个延伸”,提升主动服务意识。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