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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长三角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变更地址的批复

 

 

关于同意上海长三角旅游人才培训中心

 

变更地址的批复

 

上海长三角旅游人才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变更地址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关于修改〈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劳保技发(2006)23号]中有关变更的条款,经审核,同意你中心办学地址由“余姚路417号402-412室”变更至“海防路429弄100号2号楼底层”。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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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批复
产生日期 : 2008-05-12
文件编号 : 静劳保【2008】2号
索取号 : JB3301003-2008-001
发布机构 : 区劳动保障局
载体类型 : 纸质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