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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东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上海东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根据《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启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劳保技[2004]16号)的要求,结合本区民办培训学校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换发《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的有效期自2007年2月7日起至2009年2月6日止。

望你们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保证办学质量。

 

(附:《社会办学许可专业一览表》)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社会办学许可专业一览表

等级

职业(工种)

高级/三级

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员

中级/四级

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员、计算机网络与系统管理员、办公应用软件操作员、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数码影象技术人员、网页设计制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初级/五级

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员、计算机操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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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关于同意上海东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产生日期 : 2007-04-27
文件编号 : 静劳保(2007) 22号
索取号 : JB3301003-2007-013
发布机构 : 区劳动保障局
载体类型 : 纸质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