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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力源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变更法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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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力源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你校“关于上海力源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变更法人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关于修改〈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劳保技发(2006)23号]中有关变更的条款,经审核同意你中心将法人变更为刘小川。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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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关于同意上海力源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变更法人的批复
产生日期 :
2007-03-14
文件编号 :
静劳保(2007) 14号
索取号 :
JB3301003-2007-008
发布机构 :
区劳动保障局
载体类型 :
纸质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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