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同意上海梅龙镇静职培训中心变更法人的批复
|
 |
上海梅龙镇静职培训中心:
你校“关于上海梅龙镇静职培训中心变更法人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关于修改〈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劳保技发(2006)23号]中有关变更的条款,经审核同意你中心将法人变更为黎泽荣。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七年二月十五日
|
|
|
 |
| |
| << 上一篇 | >> 下一篇 |
| |
|
 |
内容摘要 :
关于同意上海梅龙镇静职培训中心变更法人的批复
产生日期 :
2007-06-15
文件编号 :
静劳保(2007) 12号
索取号 :
JB3301003-2007-006
发布机构 :
区劳动保障局
载体类型 :
纸质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