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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静安区业余大学新增专业的批复

 

静安区业余大学:

你校“关于新增培训专业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关于修改〈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劳保技发(2006)23号]的规定,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达到培训的设置要求。同意增设“营养指导师(四级)”培训专业。

望你们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保证办学质量。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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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关于同意静安区业余大学新增专业的批复
产生日期 : 2006-12-31
文件编号 : 静劳保(2006) 73号
索取号 : JB3301003-2006-035
发布机构 : 区劳动保障局
载体类型 : 纸质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