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区府区劳动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
 
关于同意注销上海市家用电器职业技术学校的批复

 

上海上菱家用电器(集团)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市家用电器职业技术学校停办撤消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劳保技发(2005)31号]中有关终止或解散的相关条款,同意你公司的申请。请将善后事宜处理完毕后交回《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和印章,并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 上一篇 | >> 下一篇
 
内容摘要 : 关于同意注销上海市家用电器职业技术学校的批复
产生日期 : 2006-12-31
文件编号 : 静劳保[2006]51号
索取号 : JB3301003-2006-019
发布机构 : 区劳动保障局
载体类型 : 纸质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