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彩霞:
你《关于成立上海兴宝职业培训学校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劳保技发(2005)31号]的要求,经对“上海兴宝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设置进行审核,符合社会力量办学的基本条件,同意成立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望你们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保证办学质量。
(附:办学情况一览)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六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办学情况一览
机构名称 上海兴宝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证编号 3101064060845
地址 万航渡路485号5楼
负责人 宋彩霞(150304197201292529)
联系人 冯兴宝
办学范围 程序员(JAVA)(四级)
举办者 宋彩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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