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静 安 区 总 工 会
共青团上海市静安区委员会
沪劳保技(2006)27号
关于开展“2006年静安区 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静安区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及有关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落实新一轮“技能振兴计划”,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等五家单位联合组织开展“2006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部署安排,结合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关规定和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6年静安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展现本区高技能、新技术人才的精神风貌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人才辈出为主题,以技能竞赛为载体,培养和造就区域经济发展急需的复合型技能人才,推动我区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2006年静安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是“2006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成部分。组委会由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静安区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静安区委员会组成,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实施和与市竞赛活动办公室的联络工作。组委会下设竞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名单如下:
竞赛领导小组:
组长:葛安基(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路毅辉(静安区总工会副主席)
马建超(共青团上海市静安区委员会副书记)
成员:陈逸敏(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科科长)
陈章翠(静安区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
徐丹丹(共青团上海市静安区委员会青工[地区]部负责人)
竞赛办公室:
成员:颜竞新、季清、张晓亮、薛彬
竞赛办公室设在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科,联系电话:62312183。
三、竞赛职业及等级
竞赛职业: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调酒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商品营业员、餐厅服务员。
竞赛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四、参赛对象
本区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均可报名参加竞赛。
五、参赛方法
(一)参赛人员填写报名表格,由各系统、街道、集团(公司)工会统一汇总上报竞赛办公室。
(二)本次竞赛计个人成绩和团体成绩。
(三)赛前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开设赛前培训班。
六、竞赛时间
竞赛时间定于2006年7月 ~ 11月期间举行。
七、奖励办法
(一)竞赛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竞赛成绩及格者将获得与竞赛级别相同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纳入市竞赛的项目,个人成绩前三名者,代表静安区参加市竞赛决赛。
(三)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团体奖若干名。
(四)对在组织发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附件 1、“2006年静安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2、“2006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竞赛报名表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静安区总工会
共青团上海市静安区委员会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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