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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雅闻美容形象培训中心新增专业的批复

上海雅闻美容形象培训中心:

你校《关于新增培训专业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劳保技发(2005)31号]的规定,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达到培训的设置要求。同意增设“化妆师(五级、四级)、美甲师(五级、四级)、芳香美容(模块)”培训专业。

望你们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保证办学质量。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0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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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产生日期 : 2006-05-26
文件编号 : 静劳保[2006]18号
索取号 : JB3301003-2006-006
发布机构 : 区劳动保障局
载体类型 : 电子文档
公开类别 : 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