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致立学前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校《关于上海市致立学前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更改单位住所地址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变更的条款,经审核同意你中心将办学地址变更到“石门二路199弄1号404室”。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00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