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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5年信访工作总结和2006年信访工作要点

2005年工作总结

 

2005年我局信访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全面履行信访工作职能,坚持立党为公、信访为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一、基本情况

今年1月至12月,共接待、受理信访件5517人次(件),比去年同期5050人次(件)上升9.25%。其中:集访38起,合计857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26.67%和81.91%。

(一)来访:共5317人次,比去年同期4834人次上升9.99%。其中:今年我局处级领导接待来访280人次,各科室在局信访接待室接待5037人次;

(二)信访件(包括电子邮件)合计310件,比去年同期249件上升24.5%。其中:

1、来信200件。其中:上级有关部门交办信件138件(市、区领导批办阅签件25件);表扬信10件;直接收到信访者来信52件。

2、电子邮件110件;

(三)按信访件内容分类:前四位是“工资问题”2307件,占41.82%;“其他类”1296件,占23.49%;“劳动合同”786件,占14.25%;“养老保险”397件,占7.20%。

(四)人大代表意见、政协提案:今年按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二份;跟踪落实2004年度的人大建议一份;政协议案五份,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提高了企业遵守劳动法规的意识,强化了依法行政,较好的完成了今年的人大代表意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其中二份政协提案的回复因质量较高,被区政协办收入《提案工作参考材料》。

二、主要工作经验和做法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元旦后召开的局第一次专题会议是部署落实2005年度信访工作,要求全局同志针对劳动保障信访量大,受益面广的特点,各科室要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程序办事,加强情况通报、信息沟通,及时采取行动,进一步完善重大问题处理运行机制,力争抓早、抓小、抓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我们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协调实施,局和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方针,并结合劳动保障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和行风(政风)评议工作,加强信访接待力量,坚持周一至周五全天由专职信访干部和科室负责同志接待来访人员,局领导坚持参加每周四区政府信访接待活动,保证了信访接待不缺位、不空岗。在处理具体信访件中,领导注意以身作则,不仅亲自批阅群众信件,还参与协调处理重要和疑难信访件。在处理来信来访中,坚持来信来访逐件、逐人、逐次登记,实行台帐管理。对一些疑难信访事项,还根据分工,实行“对口预约”和“接待包案”的方法,提高了初信、初访化解工作的力度。在具体接待中我们提倡要实事求是,换位思考,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对我们可能是“平常事”,而对他们就是家庭大事,终身难忘的事,接待人员要有人情味,应根据反映情况的“轻、重、缓、急”,加强沟通、提高化解效率。

2、建立机制、强化措施、化解难题。

根据信访工作办理要求,我们建立了综合协调机制,把办公室(信访)、仲裁科、监察科作为联合接访、办理信访事项的主体,依照受理范围的不同,归口办理查处,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使各职能处室在解决信访问题上一齐联动,牢固树立了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极大丰富了疑难信访问题的解决手段。具体接待和处理中,凡属于企业违法行为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查处;属于信访人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的,由劳动仲裁依法解决;不属于监察、仲裁受理范围的,通过信访行政调解、行政处理的手段解决。在领导的支持下,今年处理结案历史遗留问题8件,得到好评。

3、促进就业、规范管理、缓解矛盾。

当前,我们认为做好劳动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必须树立“主动信访和全局信访”的意识,我们一方面不断加大促进就业的工作力度,通过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鼓励创业来带动就业,发挥一人创业带动数人乃至数十人就业的倍增效应。通过实施新增岗位计划,努力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较好地缓解了就业难矛盾;另一方面,我们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系列促进就业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秩序的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全面完成政府实事任务、维护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的解决思路和措施

1、处理劳动关系方面问题。企业转制、歇业、解散时要妥善处理企业无固定期限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当前深化改革的瓶颈。在协议变更、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要减少成本,无法满足职工的要求,由此产生争议来访的人员较多。建议企业要与有关部门,如信访、工会、劳动、经济管理等部门加强沟通,使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由事后处理变为事前、事中预防和协调,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我们还要继续加强信访窗口建设,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劳动保障各项政策法规的全面学习,落实信访工作首问、首办责任制。

3、建议尽早健全上海市信访信息网络,有利于畅通信访渠道,减少群众到不同部门或单位的重复信访和反复信访。

一年来,我局在信访工作方面做出了较大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为维护我区的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2006年工作要点

 

2006年我局信访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劳动保障局的重点工作,坚持立党为公、信访为民,结合劳动保障系统的实际情况,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解决涉及来访群众的利益问题,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力配合市局和区信访办维护好全区的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静安作出新贡献。

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依法信访的权利

1、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劳动保障系统的干部职工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依法信访的权利,真正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核心,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在工作中坚持做到“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自觉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扰解难。

2、要对当前的信访形势有正确的认识,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我们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既要克服“盲目乐观”的想法,又要克服“畏难”想法,准确判断发展态势,科学分析现实条件,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努力让群众的各种合理诉求得到满足,促进信访矛盾的有效缓解。

3、坚持与时俱进,创新机制,深入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面对当前社会矛盾的总体情况,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努力实现矛盾化解“自上而下”为“自下而上”。局、科级领导干部要根据群众信访的实际情况,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对疑难信访事项,信访干部要根据分工,实行“对口预约”的方法,掌握化解信访工作的主动权,促进各类矛盾的有效化解。

二、进一步贯彻《条例》,不断畅通信访渠道

1、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提高依法信访意识。进一步加大对办信、接访、督查工作的程序、制度等以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劳动保障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信访的意识,自觉维护好信访接待秩序。

2、进一步规范服务,全方位畅通信访渠道。在继续规范来信、来访、来电受理工作的基础上,要根据信访结构的变化,继续落实专人负责电子邮件的受理、办理工作。

3、建立健全信访信息网络。劳动保障局要加快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确保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积极配合市劳动保障局和区政府建立本系统和全区信访网络系统的建设工作,实现“一口受理,内部协调”的新局面,提高信访效率,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

三、进一步抓初信初访,控制疑难信访矛盾的增量

1、坚持信访事项首问、首办责任制。要高度重视群众初信初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受理、谁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制”、“三项建议”制度和领导干部责任制,从源头上抓好信访件的处理质量,提高信访处理满意度,控制疑难信访矛盾的增量。

2、严格初信初访办理程序,提高一次化解率。要坚持初信初访办理“三见面”制度,按《条例》要求,强化初信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访接待和初电接听后5个工作日内交办或告知等规定的执行。对政策范围内的问题无条件帮助解决;对政策边缘问题、有合理性的,尽量变通解决;对现阶段无法解决的问题,也应主动解释、疏导,争取信访人的理解。同时要在力争初信初访告知率、交办率和一次办结率达到百分之百的基础上,努力提高一次化解率。

3、加强对初信初访处理的督办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把群众初信初访作为重点交办、调处和督办的事项,抓紧办理。局办公室将利用向信访人发放调查表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信访事项处理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对群众不满意和不符合办理规定的事项进行再交办、再回访,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理质量。

4、进一步落实化解措施,减少疑难信访矛盾的存量。针对历年遗留下来的、跨部门的疑难信访矛盾,要适时召开协调会研讨处理办法,积极配合区信访办切实解决涉及本部门的历史遗留矛盾。

5、进一步落实包案处理制度。继续实行“四定一包”制度,即定领导、定责任、定措施、定期限、包稳定。在化解疑难矛盾工作中力求做到“三个必须”,即调处疑难社会矛盾,必须建立在认真调查、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必须把对群众的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贯穿始终;必须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寻找有效的化解方法。

6、进一步完善局矛盾排查和信息预警预报制度。从“抓小、抓早、抓准、抓实”的角度出发,变原来每月固定上报制度为随机动态预报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预见性,通过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时效,做到超前预防、超前工作、超前化解,切实维护好地区的社会稳定。

7、做好群众上访的劝返稳控工作。遇到“节点”期间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事项,要制定好预案,做好劝返稳控工作。

四、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信访工作

1、进一步完善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访事项的受理、承办、转办、督办、答复、复查、复核等制度,另外,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信访“收件回执”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以规范信访事项的办理,强化工作责任,促进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

2、规范信访复查复核程序,提高复查复核质量。进一步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规定,细化复查员、复核员的工作职责。加大对信访复查复核有关内容的大力宣传,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申请复查复核。不定期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复查复核流程,努力提高复查复核质量。

3、加强综合信息调研,不断创新解决信访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要及时收集群众信访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分析上报,完善劳动保障局系统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制度。

4、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要继续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5、健全信访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继续开展好信访工作半年和全年考核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敷衍推诿,导致矛盾激化,引发信访事项和群体性事件的,由局办公室提出意见,经局长批准后在全局予以通报。

今年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上海提出的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一年,我们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积极参与疑难信访事项的协调和化解工作,为我区的改革开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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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产生日期 : 2006-04-30
文件编号 : 静劳保[2006]5号
索取号 : JB3301003-2006-003
发布机构 : 区劳动保障局
载体类型 : 0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