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闻女子美容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劳保技发(2005)31号]的要求,经对“上海雅闻美容形象培训中心”办学设置进行审核,符合社会力量办学的基本条件,同意成立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望你们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保证办学质量。
(附:办学情况一览)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办学情况一览
机构名称 上海雅闻美容形象培训中心 办学许可证编号 3101064051143
地址 吴江路15号4楼
负责人 许健(310109195009244908)
联系人 许健
办学范围 美容师(五级、四级)
举办者 上海雅闻女子美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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