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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静安区
科技创新集体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鼓励科技创新,不断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根据《静安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行动纲要若干配套措施的实施细则》中关于奖励科技创新集体的规定,现就推荐申报2007—2008年度区科技创新集体奖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0月10日止。
二、申报条件
本次静安区科技创新集体奖授予2007—2008年度期间在科技创新工作中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其他组织:
1、在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中,注重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使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2、在促进本区与国内外进行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为推进科学技术普及,提高本区全民科学技术素养,创造明显社会效益。
三、申报材料
凡申报参加区科技创新集体奖评选的,需提交《静安区科技创新集体奖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其中一套申报书须附完整的附件材料)。
四、受理方式
1、受理部门:静安区科委产业化科
2、受理地点:昌平路710号静安科技馆6楼
3、联系人:王卫平,电话:62182047电子邮箱:wangwp57@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静安区科技创新集体奖申报书
(申报书可从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
上海市静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8年9月16日
附件:
静安区科技创新集体奖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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