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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资助创新型企业入驻静安”申请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支持和鼓励创新型企业在静安的良好发展,努力增强创新型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根据《静安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行动纲要若干配套措施的实施细则》规定,我区将组织实施2008年度“资助创新型企业入驻静安”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07年1月1日以后入驻静安的企业,且上年度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2、企业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3、企业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
4、企业上年度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当年销售额的5%,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二、申报材料
1、《2008年度资助创新型企业入驻静安申请表》;
2、企业上年度统计年报、财务审计报表和人员名册复印件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上海市科技企业联系服务证复印件;
4、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三、办理程序
1、企业将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区科委;
2、区科委受理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项目补贴金额建议,经区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区政府审批;
3、审批同意后,区财政拨付资金。
四、申报说明
1、《2008年度资助创新型企业入驻静安申请表》可从“静安网”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
2、填写说明详见《申请表》。
五、受理单位
静安区科委
地 址:昌平路710号静安科技馆6楼
联 系 人:徐云志、周新伍
联系电话:62182046、62182416
六、受理时间
2008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集中受理。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特此通知。
静安区科学技术委员
2008年9月12日
附件:
创新入驻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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