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单位 :
现将《静安区关于使用862课程资源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按《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清楚的问题,请及时与教育学院师干训中心联系。
静安区教育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