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单位 :
现将《2006年静安区教师中级职务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向全体教职工传达,并组织学习,按《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静安区教育局
二OO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