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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变更上海静安区申静幼托教育中心的业务范围、机构名称、注册地点、章程和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上海静安区申静幼托教育中心:   

你们关于变更“上海静安区申静幼托教育中心”的业务范围、机构名称、注册地点和法定代表人的批复的申请报告及申报材料已收到。根据上海市静安教育评估中心提供的变更评估报告意见,基本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上海静安区申静幼托教育中心”作如下几项变更:

一、业务范围:由静安区工业局授权委托,对下属集体办的11所托幼园所实行业务和行政管理变更为对2—6岁学前儿童实行保育与教育的机构。

二、名称:“上海静安区申静幼托教育中心”变更为“上海静安区申静幼稚园”。

三、注册地点:静安区新闸路848号401室变更为静安区昌平路645弄5号。

四、法定代表人:“杨惠敏”变更为“胡连德”。

 望你们依法办学,保持工作稳定持续发展。

特此批复。 

静安区教育局

                                    二00六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民办  变更  批复                               

抄送:静安区社团局、静安区物价局、静安区税务局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06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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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产生日期 : 2006-02-18
文件编号 : 0
索取号 : JA4305001-2006-002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载体类型 : 0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