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教成(2006)02号
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同意
“上海时代远程继续教育进修学院”迁出静安区的批复
上海时代远程继续教育进修学院:
你们关于“上海时代远程继续教育进修学院迁出静安区、迁入黄埔区的申请报告”及上海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时代远程继续教育进修学院》沪弘会(2006)1046号已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们迁出静安区的申请。
请持本“批复”,以及“审计报告书”、“法人登记证”、“银行开户证”、“组织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票据购印证”等一切有关证件,向静安区民政局、物价局、税务局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望你们及时向黄埔区教育局办理有关迁入手续。
特此批复。
静安区教育局
二00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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