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经委发〔2007〕1号
关于停止现富民联华超市二楼业态调整的函
上海静安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富民路47号联华超市经营场所为本区规划菜场用房,不能移作他用。请贵司即与联华公司联系,并明确富民联华超市二楼的原副食品业态不得调整。该商场一至二楼的业态调整将听从区政府的进一步指示。
特此函告
二○○七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商业 业态 调整 函
上海市静安区经济委员会党政办公室2007年1月5日印发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