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凡本区注册的企业(除中央在沪企业、市属企业外)在工业设备技术改造、国外先进设备引进、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商业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资项目均须在“上海市产业投资与项目管理服务网(网址:http://tz.shec.gov.cn)”上进行登录备案,并由所在区的区经委对登录的项目按照国家产业发展导向政策进行网上的备案认定。
凡经备案认定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的鼓励类投资项目,由区经委上报市经委,并经市经委、海关的审核或审批通过后,享受有关的政策资助。未经登录备案的项目,将无法办理相关政策资助的手续。有关项目网上登录事项,请参阅网页的输入要求。
对设备类改造项目,必须先经备案认定(审核和审批)后,才能购置和引进,以便于政策资助的操作与实施。在登录备案过程中,如有事项需询问的,请与静安区经济委员会联系。
联系人:宋艾青、厉振国 联系电话:52133015
地 址:武定路969号604室(经济服务科)
上海市静安区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