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区府区环保局部门公告
 
静安寺交通枢纽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静安寺交通枢纽开发工程

  2、建设单位:上海静安城建配套发展公司

  3、评价机构: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二、主要环评内容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4、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1、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静安寺交通枢纽开发工程”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2、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3、主要事项:1)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2)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3)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4、具体形式: 1)邮寄信函;2)在“静安环保”网页的“网上咨询”栏留言提出意见。

  5、信函请寄至:上海市茂名北路148号601室建设项目管理科(邮编:200041),请在信封上注明“对静安寺交通枢纽开发工程的环保意见”,信函中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由于条件有限,一般不接受来电来访。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静安区环境保护局

2008年9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