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安寺交通枢纽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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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静安寺交通枢纽开发工程
2、建设单位:上海静安城建配套发展公司
3、评价机构: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二、主要环评内容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4、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1、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静安寺交通枢纽开发工程”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2、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3、主要事项:1)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2)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3)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4、具体形式: 1)邮寄信函;2)在“静安环保”网页的“网上咨询”栏留言提出意见。
5、信函请寄至:上海市茂名北路148号601室建设项目管理科(邮编:200041),请在信封上注明“对静安寺交通枢纽开发工程的环保意见”,信函中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由于条件有限,一般不接受来电来访。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静安区环境保护局
2008年9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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