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静安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静安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静安区司法局
2014年2月7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jingan.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静安区司法局,电话:52137199。
一、概述
静安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立足实际、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扎实开展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2013年,我局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加强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公开的局政府信息进行更新、维护、报送和公布,编制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法制科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审查、协调相关法律事项,并受理和处理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3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2013年新增的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业务类信息5条,占41.7%;其他类信息7条,占58.3%。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3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了以下信息:
n 本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例如,主动公开《2013年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预算表》、《2013年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及说明》等等。
n 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例如,主动公开了《静安区司法局2013年工作要点》、《静安区司法局2012年工作总结》等等。
n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政府信息。例如,主动公开了《静安区司法局关于征集2013年度调研课题立项建议的通知》以及《静安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立项调研课题的通知》等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通过本区政府网站www.jingan.gov.cn公开。本局政府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电子版将在本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公众可登陆www.jingan.gov.cn,并在“信息公开”子栏目下进行查阅。查阅范围包括:主动公开目录及内容,依申请公开目录及内容,主要职责、办事指南、部门动态、部门信息公开年报、部门信息公开指南等等。
2、通过本区公共查阅点公开。本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纸质版每半年提交本区公共查阅点,公众可至静安区档案馆(江宁路575号3楼)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受理点进行查阅。联系电话:5228127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3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3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74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63次,当面咨询接待9次,网上咨询2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丰富,与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等。2014年,我局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解决和完善当前存在的不足,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一是深入基层,推进信息公开调查研究。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基层的需求、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及问题症结,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力度,保证制定的对策措施更加切实可行,工作安排更加符合实际。
二是积极主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及时更新,特别要在做好基础信息公开的同时,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满足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
三是加强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学习,熟悉法律法规,增强“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特别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的学习了解,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指标说明
说明: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0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74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2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9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63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