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静安区司法局
2012年1月18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jingan.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静安区司法局,电话:52137199。
一、概述
静安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立足实际、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扎实开展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2011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流程进行调整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原则、公开范围和工作要求。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公开的局政府信息进行更新、维护、报送和公布,编制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法制科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审查、协调相关法律事项,并受理和处理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加强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1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2011年新增的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减少4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占11%;业务类信息7条,占89%。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1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了以下信息:
n 本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例如,主动公开2011年静安区司法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并附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n 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例如,主动公开了《关于请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静安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请示》并附《关于静安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等等。
n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政府信息。例如,主动公开了《静安区司法局关于征集201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建议的通知》以及《静安区司法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等等。
n 反映本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政府信息。例如,主动公开了《关于组建静安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对静安区医调委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公地点、办公地点时间、联系方式以及日常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通过本区政府网站www.jingan.gov.cn公开。本局政府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电子版将在本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公众可登陆www.jingan.gov.cn,并在“信息公开”子栏目下进行查阅。查阅范围包括:主动公开目录及内容,依申请公开目录及内容,主要职责、办事指南、部门动态、部门信息公开年报、部门信息公开指南等等。
2、通过本区公共查阅点公开。本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纸质版每半年提交本区公共查阅点,公众可至静安区档案馆(江宁路575号3楼)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受理点进行查阅。联系电话:5228127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1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1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78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60次,当面咨询接待12次,网上咨询6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完善了相关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需要进一步增强,相关政策与业务的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2012年,我局将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解决和完善当前存在的不足,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一是提高认识,继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探索研究,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接待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力度。组织本局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主动和其他委办局的信息公开部门联系,学习和借鉴其他部门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指标说明
说明: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9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78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6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2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6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