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进静安区“十三五”规划的编制,根据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和静安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小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静安区“十三五”规划编制,要对接国家“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上海市“四个中心”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建设背景;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区发展的高标准;对比兄弟区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着眼“新标杆、新亮点”,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把握“撤二建一”后的区情实际和未来面临的机遇挑战,按照“国际静安、圆梦福地”的奋斗目标和“一轴三带”的发展战略,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路线、指标项目和重点任务,着力打造创新创业的活力城区、均衡均质的和谐城区、精品精致的美丽城区、开明开放的国际城区、宜居宜业的幸福城区。具体做到以下五点:
1、注重战略性。要在立足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条件变化的背景下,总结“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深刻把握“撤二建一”带来的重大机遇,谋划新的静安区长远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各领域发展重点。
2、注重融合性。要注重原闸北区、原静安区产业发展、城区功能和文化内涵的深度融合,统筹协调优势资源,引导资源要素在新的静安区空间布局优化配置,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规划间的衔接和协调,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3、注重创新性。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规划内容和实施机制等方面锐意创新,充分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更好发挥作用,使“十三五”规划更加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更加符合政府职能定位。
4、注重科学性。要加强内外部发展条件研究,结合静安区经济社会发展特色,科学设计指标体系,合理设定规划目标指标;要规范规划编制过程,深入研究,反复论证,不断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
5、注重开放性。要广开言路,注重公众参与,充分借助“外脑”,吸收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思路,开展全过程、多渠道的公众讨论和建言献策,使规划真正体现全区人民的意愿。
二、工作安排
(一)重点课题研究
1、规划思路研究(2016年3月底前)
按照区委、政府联合党组工作要求,联合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开展静安区“十三五”发展的规划思路研究课题。3月底前完成静安区“十三五”规划思路的研究报告。(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2、重点课题研究(2016年2月底前)
对静安区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创新驱动、动力转换,补齐短板、民生改善共三大类问题的重点研究课题开展深入研究,广泛吸纳全区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各重点领域课题的研究报告。重点研究课题目录详见附件一。(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相关部门)
(二)规划体系编制
1、形成专项规划初稿(2016年3月10日前)
各区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抓紧落实规划编制程序,形成新的静安区各区级专项规划初稿,送区发改委。各区级专项规划目录详见附件二。(责任部门:各专项规划编制部门)
2、专项规划修改和衔接(2016年5月底前)
各区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征求市、区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后,对区级专项规划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完成相关必要论证程序。对总体规划和区级专项规划的冲突、区级专项规划之间存在的交叉,由区发改委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统筹调整。各区级专项规划于5月底前形成送审稿,报各分管区领导审阅后,送区发改委。(责任部门:各区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区发改委)
3、形成专项规划送审稿(2016年6月底前)
各区级专项规划完成区委、区政府审议程序。(责任部门:区委办、区府办、各区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
4、形成全区规划思路(2016年3月底前)
结合重点领域课题研究成果以及各区级部门专项规划初稿,形成静安区“十三五”总体规划思路。(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5、形成全区规划纲要初稿(2016年4月底前)
对接国家和上海市“十三五”规划,结合各区级专项规划,在静安区“十三五”总体规划思路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形成静安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初稿)。(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6、规划纲要初稿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2016年4月-6月)
充分征询各方意见,修改完善规划纲要初稿,报区委、区政府审议。(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相关部门)
7、规划纲要建议起草(2016年5月底前)
区发改委提供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建议素材稿,区委形成《区委关于制定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建议》。(责任部门:区委办、区发改委)
8、规划纲要编制说明起草(2016年6月底前)
针对“十三五”规划纲要起草规划编制说明。(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相关部门)
(三)公众宣传和参与
1、发动社会各界建言献策(2016年1月-4月)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造势和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多种宣传载体和形式,通过咨询、调研、座谈、研讨等多种渠道,与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领域专家,区内各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等充分交流,发动社会各界对新静安区发展规划建言献策,凝聚全区共识。(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委、区工商联、区商务委、区社建办、各街镇等)
2、全面征询意见和建议(2016年5月-7月)
由各责任部门分头组织,通过不同渠道和多元平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规划纲要初稿的意见和建议。(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委、区工商联、区商务委、区社建办、各街镇等)
3、“十三五”发展大讨论(2016年3月-5月)
针对影响和制约本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瓶颈难题,聚焦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等重点领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题大讨论。依次是:3月份,区发改委牵头,召开经济建设专场;4月份,区建管委牵头,召开城市建设专场;5月份,区社建办牵头,召开社会治理专场;5月份,区发改委牵头,召开社会建设专场。专题大讨论拟邀请市、区相关领导出席。根据各专题讨论会主题和实际需要,选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区内重点企业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代表以及区有关部门和街镇负责人参加。(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社建办、区相关部门)
(四)规划审批和发布
1、规划审批阶段(2016年7月)
根据区委关于制定静安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静安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正式提交区人大相关会议审议。(责任部门:区人大办、区发改委)
2、规划发布阶段(2016年7月-8月)
根据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规划纲要和区级专项规划的公开发布工作。加强对规划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对静安区未来发展的共识。(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相关部门)
3、规划推进落实(2016年7月以后)
按年度分解落实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指标、项目任务,并强化规划执行的跟踪督查,确保规划有序实施。(责任部门:全区各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制保障
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组建静安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联合党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联合党组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全区各专项规划编制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决策和统筹安排,协调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督促规划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牵头负责规划纲要及规划说明的起草工作以及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推进与协调落实。
(二)部门联络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发布规划编制工作动态,加强与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部门联络机制。各相关部门明确联络员,根据本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区级专项规划研究、衔接等相关工作。
(三)公众参与保障
建立和完善“十三五”规划的民主参与程序。通过宣传、咨询、调研、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领域专家、区内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等充分交流意见和建议,组织和引导公众参与“十三五”规划的研究和编制。
(四)工作经费保障
规划编制各项工作的资金需求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和落实,规划编制的资金使用以节俭、高效为原则,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
静安区“十三五”规划重大研究课题
一、规划思路课题研究
1、“十三五”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思路研究
研究内容:评估“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分析“十三五”时期新静安区发展面临的内外环境的总体研判以及对静安未来发展产生的影响,综合考虑新静安区的特点和优势,按照区第一次党代会关于静安区未来发展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提出“十三五”时期静安区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重点课题研究
(一)关于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问题研究
1、“十三五”静安区产业导向和功能布局的重点课题研究
研究内容:“十三五”期间静安区产业体系总体定位,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和发展策略;“十三五”期间静安区“一轴三带”重点功能区总体布局,功能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苏州河两岸联动开发的总体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促进重点功能区联动协调发展的主要举措。
2、“十三五”静安区“一轴三带”道路交通体系建设的重点课题研究
研究内容:提出“十三五”时期静安区“一轴三带”道路交通体系的建设思路。对“一轴三带”发展重点的地理位置、空间布局、功能特征等提出明确的范围定义,并提出相应的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从新静安区道路交通网络存在的问题出发,重点安排打通南北交通、衔接苏河两岸的道路建设项目。
3、“十三五”静安区社会事业与大文化发展的重点课题研究
研究内容:“十三五”期间静安区社会事业资源统筹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静安区文化融合发展的内涵定位和重点任务,包括文化布局、文化事业、文明城区、城区影响力等增强城区文化软实力的主要举措。
(二)关于创新驱动、动力转换的问题研究
4、“十三五”静安区改革创新的重点课题研究
研究内容:按照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撤二建一”后新静安区科技创新的基础和优势,提出“十三五”时期静安区建设科创中心的总体构架以及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等领域的重点任务和举措,增强城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三)关于补齐短板、民生改善的问题研究
5、“十三五”静安区美丽城区建设的重点课题研究
研究内容:以全面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城区综合环境为目标,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静安区旧区旧住房改造、市容环境整治与管理、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6、“十三五”静安区社会治理和民生改善的重点课题研究
研究内容:“十三五”期间静安区民生工程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包括就业、养老服务、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完善“十三五”时期静安区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举措。
附件2:
静安区“十三五”规划体系
一、总体规划
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区级专项规划
|
序号 |
区级专项规划名称 |
牵头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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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重点区域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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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京西路地区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商务委 |
|
2 |
苏河湾地区发展“十三五”规划 |
苏河湾公司★ 区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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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大宁地区发展“十三五”规划 |
中推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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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北地区发展“十三五”规划 |
市北高新集团 |
|
(二) |
部门专项规划 |
|
|
1 |
静安区服务业发展改革“十三五”规划 |
区发改委★ 区商务委 |
|
2 |
静安区科技创新与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科委 |
|
3 |
静安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商务委 |
|
4 |
静安区投资服务“十三五”规划 |
区投资办 |
|
5 |
静安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国资委 |
|
6 |
静安区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旅游局 |
|
7 |
静安区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十三五”规划 |
区府合作办 |
|
8 |
静安区财政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财政局 |
|
9 |
静安区智慧城区建设“十三五”规划 |
区科委 |
|
10 |
静安区环境保护 “十三五”规划 |
区环保局 |
|
11 |
静安区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 |
区发改委 |
|
12 |
静安区城市建设和市政交通 “十三五”规划 |
区建管委 (区交通委) |
|
13 |
静安区城区功能和土地利用 “十三五”规划 |
区规土局 |
|
14 |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十三五”规划 |
区绿化市容局 |
|
15 |
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 “十三五”规划 |
区房管局 |
|
16 |
静安区精神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区文明办 |
|
17 |
静安区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 “十三五”规划 |
区教育局 |
|
18 |
静安区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文化局 |
|
19 |
静安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卫生计生委 |
|
20 |
静安区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体育局 |
|
21 |
静安区人口服务与综合管理“十三五”规划 |
区发改委 |
|
22 |
静安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妇联 (区妇儿工委) |
|
23 |
静安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民政局 |
|
24 |
静安区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 |
区残联 |
|
25 |
静安区青少年发展“十三五”规划 |
团区委 |
|
26 |
静安区社区治理“十三五”规划 |
区社建办 |
|
27 |
静安区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委组织部★ 区人社局 |
|
28 |
静安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 |
区人社局 |
|
29 |
静安区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民政局 |
|
30 |
静安区依法治区“十三五”规划 |
区司法局★ 区府法制办 |
|
31 |
静安区平安建设“十三五”规划 |
区综治办★ 公安分局 |
|
32 |
静安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
区安监局 |
|
33 |
彭浦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彭浦镇 |
|
34 |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十三五”规划 |
区市场监管局 |
注:标记★号部门为第一牵头责任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