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网上办事
 
有关静安区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08-1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上海上咨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新一轮静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SZ0662 — F(CG)
   二、招标内容: 静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省市级分公司(或以上);
   2、须具备汽车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3、须具有完善的保险服务体系;
   4、须具有汽车保险经验和良好的业绩。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1、 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各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以备验核。
   五、报名时间:2006年4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六、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静安分部)
   地 址: 西康路618号华通大厦7楼B室
   联 系 人: 俞东明 顾 婷
   电 话: 62532678 传 真:62532707
   注: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在资格预审后另行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