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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离休干部变更定点医院、转诊
2008-07-22
 
 

一、受理范围:离休人员

二、需提交材料:离休证,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三、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四、办事机构、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办事机构: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时间:周一——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地址:常德路940

联系方式:62588147

五、相关政策法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2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