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需要进行大病登记或撤销的城保人员、个保人员、镇保人员
二、需提交材料:
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三、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四、办事机构、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办事机构: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时间:周一——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地址:常德路940号
联系方式:62588147
五、相关政策法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2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