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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在职、离退休人员《就医记录册》新增、更换、补办手续
2008-07-22
 
 

一、受理范围:

城保人员(包括离休干部)、个保领取养老金人员、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个保在职人员、居保人员、精简回乡人员。

二、需提交材料: 

《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损坏、涂改、缺页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应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及参保人的《社保卡》或《医保卡》。

三、收费标准:

《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遗失的补册工本费拾元,《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损坏、涂改、缺页的补册工本费伍元。

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五、办事机构、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办事机构: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时间:周一——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地址:常德路940

联系方式:62588147

六、相关政策法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2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