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城保人员(包括离休干部)、个保领取养老金人员、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个保在职人员、居保人员、精简回乡人员。
二、需提交材料:
《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损坏、涂改、缺页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应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及参保人的《社保卡》或《医保卡》。
三、收费标准:
《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遗失的补册工本费拾元,《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损坏、涂改、缺页的补册工本费伍元。
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五、办事机构、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办事机构: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时间:周一——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地址:常德路940号
联系方式:62588147
六、相关政策法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2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