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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并报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
2008-07-01
 

一、办事所需材料及程序:

1、项目计划阶段:企业网上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项目,并形成项目计划书面材料。

2、项目报销阶段:项目实施并完成以后,企业网上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同时形成项目实施情况书面材料,并提供相关发票和凭证。

申报程序:

1、每年一季度,企业网上(网址:http://www.smert.gov.cn/ktzj/index.asp)申报年度项目计划

2、区外经委在网上对全区项目初审和汇总后上报上海市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评审委员会核准

3、项目落实后企业在网上申报项目实施情况并上报有关材料和凭证

4、区外经委对企业上报的项目实施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上报上海市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评审委员会核准

5、通过区财政局向企业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二、审批期限:
  项目计划阶段,按上级要求仅设最后截止日期

  项目实施阶段,一般为七个工作日

三、办事机构、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办理机构:静安区对外经济委员会经贸管理科

办事地址:上海市胶州路58号3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经办人:崔炜
责任人:分管主任

联系电话:62156655-12   62159076

四、相关政策法规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