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事所需材料报批材料: 企业凭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复印件打印《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二、办事程序: 1、企业网上(网址:http://jm.ec.com.cn/jm/index.jsp)发送申报信息 2、区外经委网上审批企业报送材料并反馈审批意见
三、办理时限 一般为一个工作日
四、办事机构、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办理机构:静安区对外经济委员会经贸管理科 办事地址:上海市胶州路58号3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经办人:崔炜
责任人:分管主任
联系电话:62156655-12 62159076
五、相关政策法规: 《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1999]外经贸管发314号)、 《上海市加工贸易授权审批机关审批管理工作条例》(暂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