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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待业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
2008-08-01
 
●  受理机构:街道办事处

●  审批机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办事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

●  办事程序:

(一)本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领取《待业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审批表》;

(二)居民委员会调查审核后,由申请人将申请表提交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四)区、县人口计生委对于批准同意的,按有关财务规定发放。

●  申领条件:本人无工作单位的。

●  需要提供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待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事地点:

 

江宁街道—常德路818  电话:52527447

 

石二街道—武定路139  电话:62563573

 

南西街道—延安中路95567  电话:62897055

 

静安寺街道—万航渡路32045  电话:62528516

 

曹家渡街道—万航渡路67646  电话:62112892×826

 

接待时间:每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