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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条件
除市级财政资金补贴的公园、以及重要地区、主要景观道路两侧的公园以外的新建公园。
二、办事所需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上级部门对公园建设项目的批准意见(文件);
2、经批准的公园总体规划图纸;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批准文件;
4、建设项目规划图。
三、办事程序:
申请人→受理窗口→受理审查→材料齐全→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审查(现场踏勘、核实)→局行政许可批复→受理窗口→申请人
申请人→受理窗口→受理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施工前十个工作日
六、办事机构、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静安区绿化管理局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上午11:30
地址:武定路1128弄16号 联系人:程广耀
联系电话:62188289
七、标准
《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
八、常见问题解答
市绿化门户网站:http://lhj.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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