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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备案
2008-07-06
 

一、办事条件

除市级财政资金补贴的公园、以及重要地区、主要景观道路两侧的公园以外的新建公园。

二、办事所需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上级部门对公园建设项目的批准意见(文件);

2、经批准的公园总体规划图纸;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批准文件;

4、建设项目规划图。

三、办事程序:

申请人→受理窗口→受理审查→材料齐全→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审查(现场踏勘、核实)→局行政许可批复→受理窗口→申请人

申请人→受理窗口→受理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施工前十个工作日

六、办事机构、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静安区绿化管理局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上午1130

地址:武定路112816  联系人:程广耀

联系电话:62188289

七、标准

《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

八、常见问题解答

市绿化门户网站:http://lhj.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