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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条件
根据项目属性,属市批项目的,由市绿化局验收;属区县批项目的,由区县绿化管理部门验收。
二、办事所需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规划部门统一验收通知;
2、规划部门的文件:选址意见书(包括通知、附图)或设计要求批复及附图;
3、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设计方案的意见;
4、绿化面积测绘成果;
5、绿化竣工图(蓝图及CAD电子文档);
6、质量监督报告。
三、办事程序:
申请人→受理窗口→受理审查→材料齐全→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审查(现场踏勘、核实)→局行政许可批复→受理窗口→申请人
申请人→受理窗口→受理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六、办事机构、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静安区绿化管理局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上午11:30
地址:武定路1128弄16号 联系人:程广耀
联系电话:62188289
七、标准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
八、常见问题解答
市绿化门户网站:http://lhj.sh.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