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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的竣工验收(并联审批)
2008-07-06
 

一、办事条件

根据项目属性,属市批项目的,由市绿化局验收;属区县批项目的,由区县绿化管理部门验收。

二、办事所需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规划部门统一验收通知;

    2、规划部门的文件:选址意见书(包括通知、附图)或设计要求批复及附图;

3、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设计方案的意见;

4、绿化面积测绘成果;

    5、绿化竣工图(蓝图及CAD电子文档);

6、质量监督报告。

三、办事程序:

申请人→受理窗口→受理审查→材料齐全→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审查(现场踏勘、核实)→局行政许可批复→受理窗口→申请人

申请人→受理窗口→受理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六、办事机构、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静安区绿化管理局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上午1130

地址:武定路112816  联系人:程广耀

联系电话:62188289

七、标准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

八、常见问题解答

市绿化门户网站:http://lhj.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