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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审批
2008-08-05
 

一、办事项目名称: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审批

二、办事所需手续:

1、企业职工实行其他工作时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他所需材料。

三、办事程序:(见流程图)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六、办事机构、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静安区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和综合科。

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地址:武宁南路241号406室

联系方式:62312160、62312161

七、相关政策法规:

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沪劳保发【94】79号)

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沪劳保发【95】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