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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审核
2006-02-28
 

一、办事项目名称: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审核

二、办事所需手续:

1、工资集体协议送审表一份;

2、工资集体协议一份;

3、企业营业执照和工会社团法人证书各一份(非企业法人本人和工会主席本人为协商代表的需附委托书);

4、送审说明一份,主要内容:协商过程、审议过程、表决结果;

5、职代会决议。

三、办事程序:(见流程图)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收到企业报送材料之日起15日内

六、办事机构、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静安区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和综合科。

时间:每周一、三,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地址:武宁南路241号406室

联系方式:62312160、62312161

七、相关政策法规: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