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一、办理依据: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
二、办理程序:
网上预申请,科室审核,受理处即时办结
1、受理处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送主办处室;
2、物业科提出审核意见;
3、局领导审批;
4、受理科办结告知,核发结果。
三、办理要件:
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业绩材料(居住物业管理小区情况表和非居住物业管理项目情况表);
四、办理时限: 10天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主办部门:区局受理科登记录入、核发结果
联系方式:62678777 62554188-410
窗口受理地址:昌平路403号底楼“一门式”
窗口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30—4:30
上海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区县用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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