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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
2008-07-17
 
 

一、办理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二、办理要件:

房屋拆迁许可申请表; 

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区县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及附图; 

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安置用房有关证明(购房合同、房地产权证、调拨单); 

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及后续资金到位计划(属于货币化安置); 

委托拆迁合同和受托单位《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委托拆迁); 

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上岗证(自行拆迁); 

拟拆迁基地1:500地籍图(其中四份空白,一份表明拟拆迁范围,加盖区县房地局公章); 

建设基地综合情况表; 

经鉴证的征地费包干协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用集体土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旧区改造、建设商品房项目); 

规划部门的意见(拆迁新里类型以上房屋); 

拆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重大工程批准文件(属于重大工程的);

 

三、办理时限:20天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主办部门区局受理科登记录入、核发结果  

            联系方式:62106397  62554188-410

            窗口受理地址:昌平路403号底楼一门式

            窗口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30—4:30

 

 

上海市房屋拆迁许可申请表(区县用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