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网上办事
  网上办事搜索
房地产经纪组织分支机构备案
2008-07-17
 
 

一、办理依据: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关于房地产经纪组织备案问题的通知》

二、办理程序:

1、受理处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送主办处室;

2、市场科提出审核意见;

3、局领导审批;

4、受理科办结告知,核发结果。

三、办理要件:

营业执照、总公司备案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退回);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表(分支机构)及房地产执业经纪人情况表(贴照片); 

执业经纪人证书(1人以上)及每个执业经纪人一寸照片一张;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信息卡; 

执业经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退回); 

专职人员四金证明;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固定经营场地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

四、办理时限:15天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主办部门区局受理科登记录入、核发结果  

            联系方式:62678777  62554188-410

            窗口受理地址:昌平路403号底楼一门式

            窗口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30—4:30

 

 

 

 

房地产经纪机构情况表(分支机构)(下载)

上海市经纪企业及经纪人备案申请表(区县用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