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二、办理程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输入各类信息,市场科网上预审、受理处即时办理。企业提交资料,受理科登记录入、核发结果。
三、办理要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章程;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原资质证书的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最新月份资产负债表;
近3年已开发房地产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房地产权证、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会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最近3年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统计年报;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四、办理时限:15天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主办部门:区局受理科登记录入、核发结果
联系方式:62678777 62554188-410
窗口受理地址:昌平路403号底楼“一门式”
窗口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30—4:30
上海市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区县用表)(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