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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
2008-07-18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二、办理程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输入各类信息,市场科网上预审、受理处即时办理。企业提交资料,受理科登记录入、核发结果。

 

三、办理要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章程;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原资质证书的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最新月份资产负债表; 

近3年已开发房地产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房地产权证、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会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最近3年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统计年报;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四、办理时限:15天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主办部门区局受理科登记录入、核发结果  

            联系方式:62678777  62554188-410

            窗口受理地址:昌平路403号底楼一门式

            窗口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30—430

 

 

上海市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区县用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