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二、办理程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输入各类信息,市场科网上预审、受理处办理。企业提交资料,受理科登记录入、核发结果。
三、办理要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告知承诺书;
成立30日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超过30日的,不实行“即时”办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章程;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近6个月内的验资证明;
房地产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
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其聘用合同;
经营场地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
四、办理时限:15天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主办部门: 区局受理科登记录入、核发结果
联系方式:62678777 62554188-410
窗口受理地址:昌平路403号底楼“一门式”
窗口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30—4:30
上海市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区县用表)(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