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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办理程序:
1、受理处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送主办处室;
2、用地科提出审核意见;
3、局领导审批;
4、受理科办结告知,核发结果。
三、办理要件:
上海市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有效期内《上海市建设用地批准书》;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供地批文和出让合同; 土地出让金交款凭证(出让土地); 换发、补发批准书的申请;
四、办理时限:7天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主办部门:区局受理科登记录入、核发结果
联系方式:62678777 62554188-410
窗口受理地址:昌平路403号底楼“一门式”
窗口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30—4:30
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区县用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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