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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008-08-04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2、考试要求

  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下同),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

  (一)会计学;

  (二)会计电算化;

  (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四)审计学;

  (五)财务管理;

  (六)理财学。 

3、考试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各区、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进行2次,一般安排为每年一月份、八月份报名,每年四月份、十一月份考试。具体时间请届时留意本网站“财税公告—财政公告”。会计电算化考试另行安排,常年专设考场。 

4、考试用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辅导教材由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根据财政部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组织编写。

5、考前培训

 经教育管理部门批准的各有关专业学校凡具备相应的办班条件的,都可举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是社会化的,市财政局不组织举办临考前的强化班。 

6、报名材料

二张一寸的近期彩照、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学历证书、2B铅笔。